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网络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判刑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塑料事件并强行索要财物,紫菜造谣者被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谣言月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
庭审中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11月30日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数额巨大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4月26日,商品信誉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而后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采取威胁手段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就把事情闹大。
4月26日上午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数额巨大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商品声誉罪,
